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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 | 加强个人信息安全保护,做好安全卫士
发布日期:2023-10-10

【案情简介】

2022年12月,张某到某寿险公司柜面进行投诉,自称是该保险公司客户王某的女儿,投诉王某在销售人员推荐下购买了不符合实际需求的保险产品,并要求退保和查询退保金额。柜面客服人员要求张某提供身份证、关系证明和书面委托,但张某无法提供。经过联系王某确认,张某并非王某的女儿,是某公司的催债人员,且王某拒绝向张某提供保单信息。相关信息核实结束后,柜面工作人员拒绝了张某的要求,保护了投保人的信息安全及保单相关利益。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投诉人冒充客户女儿,到保险公司投诉要求查询退保金额。投诉处理人员通过身份核实、授权核实等,拒绝了投诉人的查询要求。后续通过拨打客户留存在公司的电话号码核实,有效保护了保单权益人的保单利益。有力维护了客户的信息安全权。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第十二款明确规定“保险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风险提示】

1. 消费者需要向保险公司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个人信息。在办理保险业务时,消费者应主动配合保险公司进行身份识别,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 若消费者的个人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联系保险公司进行变更,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同时,消费者应注意保管好身份证、银行卡等重要证件,尽量减少代办保全、理赔等业务,以减少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

3. 当消费者确需委托他人代办保险时,应按照保险公司规定,亲笔签署授权委托书,确认授权范围和有效期。切勿轻易将证件原件交与他人,提供证件复印件时,应注明使用范围、有效期等,以保障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