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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丨 购买保险,您“如实告知”了吗?
发布日期:2021-03-18

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客户自述购买重疾产品,对保险公司给予的拒绝投保结论不满,要求保险公司根据其再次提供的复查资料进行承保。

案例分析:

经调查,该客户填写投保信息时没有如实告知其健康状况,于投保成功当日又向保险公司补充提交体检报告,因体检报告存在异常(“糖类抗原指标不明原因升高”),保险公司评估后,给出拒绝投保的结论。

客户对于拒保结论不认可,再次提供复查材料要求保险公司重新评估,复查材料仍显示“糖类抗原持续升高”。经综合评估,该客户健康状况确不符合保险公司承保标准,故维持原核保结论不变。

典型案例

案情简介:2019年5月,客户投保重大疾病保险,于2019年10月某三甲医院确诊为甲状腺癌2019年11月向保险公司提出重大疾病保险金理赔申请,保险公司给予拒赔结论。

案件分析:经调查发现,该客户曾于2019年3月在某健康管理中心进行体检,结果显示其有甲状腺结节,但投保时并未如实告知。且,该客户曾为保险业内人员,在同一期间向多家保险公司投保重大疾病保险,隐瞒了既往病史。综合以上调查情况,保险公司最终做出拒赔结论,并配合公安机关对该客户涉嫌保险诈骗行为的调查。

典型案例三:

案情简介:2020年7月,投保人为自己投保长期护理保险,后于2021年2月因卵巢癌复发身故,其身故受益人向保险公司申请赔付疾病身故保险金,被拒赔。

案例分析:经调查发现,该客户在2019年11月已确诊患有卵巢恶性肿瘤,但投保时未如实告知,且该疾病是导致本次身故出险的直接原因,故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保险条款,公司无法支持受益人要求给付保险金的诉求。

消费风险提示:

保险消费者在投保时应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如因故意或重大过失不如实告知,根据相关规定,保险公司将有权解除合同、拒绝赔偿、甚至拒绝退回保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