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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 | 犹豫期内做到“不犹豫”
发布日期:2024-03-13

【案例介绍】

    20207月,张女士经业务员推荐,购买了一款重大疾病保险。20236月,张女士来到保险公司反映,业务员在推荐时,表示该产品无论哪种病都能赔付,并且可以随时申请退回保费。但现在发现实际情况与推荐情况不一致,要求保险公司全额退保。

    经保险公司调查发现,张女士在接受保险公司电话回访时,明确表示了解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重要条款约定。而张女士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并未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导致现在才发现。

【案例分析】

根据自202331日起施行的《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2022年第9号)第二十一条,银行保险机构应当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使用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有利于消费者接收、理解的方式进行产品和服务信息披露。对产品和服务信息的专业术语进行解释说明,及时、真实、准确揭示风险。

在上述案例中,业务员向张女士推荐保险产品,张女士在同意后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合同,且保险公司按规定在犹豫期内再次向张女士确认合同重要内容。在实际中,有部分消费者在收到保险合同后并未仔细阅读,并且在保险公司回访时也会因为害怕麻烦而给予肯定的回答,没有充分了解并使用自己的权利。

【消费风险提示】

保险公司承保后,一般会有15天的犹豫期,客户在犹豫期内退保,享有保费全额退款的权利,但客户超过犹豫期退保,就要承担退保损失。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保险公司按规定需在犹豫期内会向投保人进行回访,对保险合同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提示,确认客户是否对保险责任、责任免除、犹豫期等重要权益清楚了解。

客户在投保后接到保险公司的回访时,应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回答,并在犹豫期内仔细阅读、充分了解保险合同内容。不能因害怕麻烦而放弃自身权益,如有不了解的地方,应及时通过咨询业务员、拨打保险公司电话、到柜面等渠道了解合同内容,充分知悉并正确行使犹豫期内全额退保等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