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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 | 免责条款需知晓
发布日期:2023-09-20

【案简介】

王先生在2019年投保了某人身意外保险产品,在2021年因驾驶家用轿车不小心发生意外而导致身故,其妻子至保险公司申请身故理赔被拒赔。原因是交通责任认定书注明王先生在事发时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属于无证驾驶。根据合同内责任免除条款,保险公司不应承担保险责任。

 

案件分析

根据保险条款“责任免除”规定,“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保险公司不承担保险条款中约定的“交通工具意外身故保险金”的给付责任。

本案中,事故发生时王先生所持驾驶证已过有效期,无证驾驶属于违法行为,违法行为造成的出险,保险公司是不赔偿的。

 

风险提示

1. 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大部分会重点关注保障范围以及保额保费,非常容易忽视责任免除内容。责任免除是保险条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险种责任免除范围也有区别。忽视责任免除条款,可能在理赔时因属于免责范围无法获得赔付。 因此,消费者在投保之前,除了解清楚保单责任范围外,也应重点关注责任免除内容。

2. 保险公司在客户投保前,应当对免责条款尽到提示和明确说明义务,确保投保人已充分理解保险合同中的条款,并让投保人签字或盖章等,避免投保人因不清楚免责条款而产生无法理赔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