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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 | 投保时如实告知的重要性
发布日期:2023-09-28

案例简介

客户王先生2020年5月购买了一份重大疾病保险,保额40万元。2021年10月因腰部不适前往医院检查,确诊肾恶性肿瘤,于2022年2月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经理赔审核发现,被保险人早在2019年便发现右肾肿瘤,投保时对保险公司进行隐瞒,未告知相关疾病。保险公司理赔人员与其沟通后,王先生承认自己带病投保的事实,保险公司对本次保险事故作出拒赔的结论。

案情分析

部分消费者想购买健康险保险产品,又怕自身疾病影响保单承保,所以投保的时候故意隐瞒自己的健康情况,侥幸的认为,只要保险公司承保了,后期自己得病就会获得理赔。这就是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那么到底什么是如实告知呢?通俗来讲,如实告知是指在投保人身险的时候,如实向保险公司告知被保人的身体健康状况,以让保险公司作出正确的承保决定。

《保险法》第16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隐瞒事实,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或者因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保险合同。”案例中的王女士正是因为没有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才会在提出保险理赔时被拒赔。

案例提示

不仅仅是买保险,任何情境下,如实告知、诚实守信都是做人的基本底线,每个人都应当成为遵纪守法、遵诺守信的好公民,不要为自己的保单埋下拒赔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