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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教育
以案说险 | 个人信息勿泄露,安全意识存心头
发布日期:2023-10-10

【案情简介】

2020年5月,王女士致电某保险公司要求发送某车辆的电子保单,但无法明确提供承保信息,且电话与系统中预留的投保人电话不一致。保险公司意识到王女士可能不是实际保单投保人,故联系了投保人本人进行核实。经沟通,投保人称未授权王女士查看电子保单,并对保险公司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工作作风表示肯定,避免了个人信息泄露。

【案例分析】

本案例中,王女士无法提供车辆投保人的相关信息,也未取得投保人的授权同意,在某保险公司对投保人的核实过程中,调查了事情真相,拒绝为王女士提供服务,避免了投保人信息泄露的风险,维护了投保人的信息安全不受侵害。

 

 

【风险提示】

1. 作为消费者,我们应该妥善保管好保单、身份证件、银行卡等重要信息,并避免将其转借他人使用。如果个人电话、地址等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向保险公司提出变更申请,以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尽可能亲自前往办理相关业务,避免委托不熟悉的人或中介代办,以防止个人信息被盗用。

2. 作为保险公司,我们应该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障金融消费者的信息安全,建立完善的信息防渗透机制,切实维护消费者的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