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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仑保险 - 消费者权益保护
风险提示 | 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风险提示
发布日期:2023-09-28

随着我国科技产业迅猛发展进步,广大消费者也越来越关注个人信息安全。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金融监督管理局要求,积极开展消费者信息保护教育宣传工作,切实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全力维护消费者信息安全权。

 

一、案例简介

销售人员罗某,为某保险公司前电销业务员。由于赏女士和其此前投保的保险公司对于个人信息保护不到位,罗某在职期间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到了赏女士在该公司留存保单信息,以“保单服务”名义约见客户,获得客户信任后以“投资理财、获得更好的收益”为诱饵,引诱客户同意办理“理财”。全程拿客户的手机代操作在某保险公司APP提交“红利领取、退保、保单贷款”,累计套取费用近20万元。随后罗某全程代操作客户手机用保单贷款金额先后投保了多份保单,为阻断保险公司与消费者的直接沟通,新投保的保单填写虚假联系地址、电子邮箱、手机号码,以隐瞒事实真相。完成保单销售后,罗某假冒赏女士完成保险公司新契约回访,对保险公司询问“是否收到保险合同、是否了解保险产品的犹豫期、退保损失”等做虚假陈述。某保险公司未妥善保护消费者个人信息及罗某不当获取客户信息诱骗客户投保,,致使赏女士承受了巨大的经济损失及心理伤害。

 

二、案例警示

消费者在保险公司留存的个人信息,是双方联系交流的纽带,保障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是金融保险行业的法定职责和义务。加强制度建设、人员管理、信息技术保障、宣传教育对防控消费者信息泄露,保障消费者信息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风险提示

(一)关注个人信息安全

1、人脸信息、身份证件、银行卡号、支付密码、支付二维码、验证码等属于重要的个人信息,务必妥善保管,切勿轻易提供;

2、个人签字需谨慎,无论签署何种文件,均要在充分了解签署具体内容的前提下进行签字;

3、不要随意丢弃包含个人信息的物品和单证、凭条,业务办理完毕后及时销毁作废无用单据;

4、不要轻易点击来历不明的手机短信、邮件和不明连接,不要随意扫描不熟悉人员提供的二维码或添加微信,谨慎链接公共场所免密WIFI或不明蓝牙设备;

5、在使用社交网络平台时,可将姓名、电话、出行信息等涉及个人信息的部分隐去,谨慎分享含有个人信息的照片、火车票、手机号、姓名、身份证号、地址、飞机票等内容;

6、应当通过官方客服电话、营业场所或APP办理金融业务。银行机构工作人员、警方或者金融监管部门不会要求消费者告知银行账户、卡号、密码、验证码或向来历不明账户转账

7存在纠纷应通过正当渠道如实客观反映情况、提出合理诉求。可以直接与金融机构平等协商,也可以通过向纠纷调解组织申请调解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切勿轻信他人,把个人信息轻易提供给所谓的代理维权机构,更不要参与到编造虚假信息、伪造证明材料等恶意投诉行为中,以免造成个人信息泄露和财产损失。发现侵害自身合法权益行为,要及时报警确保个人信息和资金安全。

(二)关注保单信息安全

1、办理保险业务时,提供的身份证件和银行卡要添加水印或标注用途和授权期限,防止不法分子冒用个人信息;

2、对于保险业务通知、回执、批单等单证妥善保存,如不再需要则需进行彻底销毁,切勿随意丢弃;

3、根据个人信息变动情况,要及时更新在保险公司的预留信息,以便及时接收到保单相关信息和欺诈风险防范等各类提示;

4、目前大部分保险公司均可提供线上服务,如有不认识或不熟悉的人员要求配合露脸拍照或摄像,不要轻信;

5、建议将缴纳保费、生活开支、商业经营的银行卡分开,避免资金流动繁多导致账目混乱,便于及时发现风险或资金异常;

6、保险销售人员具有流动性,但保险公司不会因销售人员离职而停止服务,如遇问题应及时留存相关证据材料并联系保单归属公司官方客服热线处理,切勿轻信他人,必要时可联系属地公安等部门维权。